12月6日,本報報道全長59.69公里的利紅一級公路雖已全線貫通,但到處設障沒法通車,原因是高壓線對地距離不夠,電力部門擔心過往車輛景觀設計發生觸電事故。12月11日,寧夏安監局相關負責人現場協調——
   本msata報記者 安小霞
   現狀
   固態硬碟7條高壓線懸在路上方
   不時買屋有車輛通行
   12月11日,記者驅車行駛在利紅公路上,沿途有禁行標誌、高壓線危險的提醒標誌,還有3處用來阻止車輛通行的大土堆,以及幾個限高架。路面有的地方尚未劃標線,融資護欄板在接近土堆和限高架的位置散落著。即便有障礙物阻擋,可在距離整條公路全長約三分之二的位置仍有一處路口被挖開,不時有各種車輛通過。
   然而,下車走在公路上,特別是在被挖開缺口的路面附近,頭頂上方的高壓線感覺就在眼前,似乎伸手就能觸碰到。看著這幾條懸空的高壓線,前來巡查的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不由地縮了縮腳步。
   這7條電壓等級不一的高壓線,分別是:750kV黃川I、II線、330kV侯水I線、II線、220kV坡恩線、青坡線、青利線。“一旦高達4米以上的車輛通過,車頂上方與高壓線的安全距離不夠,高壓線會自動放電,後果不堪設想。誰能擔得起這樣的責任?”寧夏電力公司運維檢修公司總經理葉逢春說。
   據悉,這7條高壓線中,750kV黃川II線對地距離最高為20.53米,對地距離最低的是330kV青坡線,僅5.5米。而修建的公路在原來的農田上抬高了不少,無疑縮短了高壓線對地距離,埋下了安全隱患。
   矛盾
   交通和電力配合出問題
   先有高壓線後修的路
   原本公路從高壓線下過也是平常事,一邊修路一邊改造高壓線,兩大工程完全可以同步進行、同步完工。可為什麼偏偏利紅路修好了,高壓線改造還未動工呢?這還得從先有路還是先有高壓線說起。
   據瞭解,利紅公路自去年12月開工建設,於今年10月底基本完工。而這7條高壓線於2010年前建成通電,顯然公路後於高壓線。為方便群眾,路得修,還得保證老百姓安全通行,這些高壓線也得改。
   採訪中,寧夏電力公司運維檢修公司負責人表示,吳忠市交通局在未事先通知寧夏電力公司的前提下修建公路,已違反《電力法》相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修建危及安全的建築物和應當經電力管理部門批准並採取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作業。根據《電力法》規定:電力設施與公用工程在新建中相互妨礙時,有關單位應協商,達成協議後方可施工。
   “吳忠市交通局與我單位在未達成任何協議情況下,就已開始建設。”該負責人說,導致改造線路工作很被動,多次下達的《影響輸電線路安全運行整改通知書》並未奏效。對於這樣的說法,在現場的吳忠市交通局一副調研員表示,“這不好說”。
   協調
   協議簽訂後開始改線
   兩個多月後可通車
   利紅公路屬一級公路,為保障鑽越線路對地安全距離和穩定運行條件,根據國家電網相關要求,導線對一級公路建成後路面最小垂直距離220千伏、330千伏、750千伏要求分別為8.0米、9.0米、19.5米。也就是需對上述7條線進行部分加高、鑽越擋桿塔絕緣子及部分導地線、金具更換改造。根據輸電線路改造施工經驗,考慮線路停電時間影響,工程總共需60天。
   目前,檢修公司與吳忠市交通局及吳忠市政府就改造事宜的相關談判工作一直在進行,還未簽訂最終協議。檢修公司已擬定改造方案、費用預算及初步施工方案,吳忠市交通局已同意線路改造方案,工程所需費用也進入實質性談判階段,但施工合同仍未簽訂,原因是吳忠市交通局和吳忠市政府拿不出400萬元改造費。
   為督促此事,當天上午,寧夏安監局綜合處相關負責人現場和雙方負責人談話,協調的最終方案是,先簽訂施工合同,款項在跨年後支付,並要求封堵利紅公路直到高壓線改造工程完工。吳忠市交通局副調研員也表示,“我們和電力部門達成協議後,兩個月就能完工”。同時,為保證安全,很快將發佈該路段全封閉公告,並安排路政加大巡查。  (原標題:《利紅路修通了,為啥堵著不讓過?》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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